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公章作废公告
****年*月**日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鄂**破申**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富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于****年**月**日作出(****)鄂**破申**号之一民事裁定书,裁定将本案移交丹江口市人民法院审理。****年**月**日丹江口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鄂****破*号决定书,指定湖北律科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管理人负责人陈秀芝。
管理人应当依法接管债务人的营业执照、印章、财务账册、合同等有关该公司的全部资料,因管理人无法与债务人取得联系,故无法接管上述印章及资料。未确保债务人财产安全以及破产清算案件顺利进行,防止在破产受理后出现滥用企业印章、从事与破产清算无关的事项或其他违法事项。
管理人特此声明:债务人全部印章(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定代表人章、合同章等)自****年*月**日起作废。
丹江口市中汉动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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