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栋****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CGHZ****ZC***
项目名称: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元) |
* |
米、面、油、干货、副食品类配送服务项目 |
*(项)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约**个月(合同分两期,一期一签,合同到期时经考评合格后如双方无异议可再续签一期合同。具体开始和结束时间以学校通知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采购包行业为:批发业)的中小企业政策划分标准。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采购文件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营业执照、分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投标截止日前*个月内任意*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年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或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参加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万元的,从其规定)。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注:投标人在投标(响应)时,按规定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即可无需提交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备核实投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人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加工管理服务项目中标人、汕尾市林伟华中学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包*:鲜肉类、水产、冻肉及冻品、瓜果蔬菜、湿粉面类)中标人,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信用承诺函》。(*)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时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栋****号
方式:现场购买,详见“六、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栋****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号)等。
*.获取文件方式:提供以下资料领购采购文件:①营业执照等复印件;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如有)及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详见附件);③《采购文件领购登记表》(详见附件)。以上资料加盖公章后至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栋****号缴纳标书款,并获取文件。
*.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份。如需邮寄(到付),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概不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汕尾市林伟华中学
地址:汕尾市城区文兴路北侧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恒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汕尾市城区汕尾大道华夏东方明珠*栋****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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