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缙告字〔****〕*号
经缙云县人民政府批准,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公开挂牌方式出让壶镇镇****-**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规划指标等要求:
(一)土地坐落:壶镇镇姓汪村。
(二)土地用途:二类工业用地(******)。
(三)出让年限:至****年*月**日止。
(四)出让面积:***.**平方米。
(五)适建类型:配件绿地及其他配套基础设施等。
(六)出让起始价为**.**万元,竞买保证金为*.*万元,增价幅度为*万元或其整数倍。
具体规划指标等要求以《壶镇镇****-**号地块规划设计条件》(缙资规条〔****〕**号)为准。
二、竞买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能独立履行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组织。申请人前期需通过缙云县工业用地竞标者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确认。
地块竞得人逾期签订土地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出让人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地块竞得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
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登录“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浏览或下载挂牌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通过“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按挂牌须知要求的材料提出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年*月**日**时(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六、本次挂牌出让在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进行(************************);挂牌时间为:****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
(以浙江省自然资源智慧交易服务平台时间为准)。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地块挂牌成交价仅为该宗地块的地价款,相关税费等按有关规定缴纳。
(二)地块的通路、通电、给水、排水、通讯等由受让人自行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就近接入出让地块,相关费用由受让人按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自行缴纳。
(三)土地出让面积以规划核实、用地复核后的实际使用面积为准登记发证。
八、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壶镇便民服务中心一楼土地利用窗口
联系电话:***********
联系时间:工作日上午*:**-**:**,下午**:**-**:**
联系人:应先生李女士
缙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