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铜仁华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贵州大兴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委托在铜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及贵州省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了铜仁高新区****年大兴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的中标公示,因投标人中标金额单位错误,现在对公示作如下更正:
中 标 公 示
工程项目:铜仁高新区****年大兴社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监理)招标
招 标 人:贵州大兴高新开发投资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铜仁华信工程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标时间:****年 ** 月 ** 日 * 时 ** 分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第一中标人: 贵州诚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史天波
投标报价:*******元
总 得 分:**.** 分
第二中标人: 铜仁市广厦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项目经理:彭启勋
投标报价:*******元
总 得 分:**.**分
第三中标人: 铜仁市金鑫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经理: 曾火祥
投标报价:*******元
总 得 分:**.**分
根据《工程建筑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局**号令),招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权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相关请求及主张;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人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
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投诉书有关材料是外文的,投诉人应当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
投诉部门:贵州铜仁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管理科 投诉电话:****-*******
公示期:****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