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FSCG**D
项目名称: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技术服务方案编制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为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需要,需委托技术团队整改工作方案提出建议,开展安庆市地区、安庆高新化工园区和园区内相关化工企业三个层次的生态环境评估和绿色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编制,高标准落实督察整改任务。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年底。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家。(注:①联合体参与的,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中须明确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②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之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故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 年 *月 ** 日至 ****年* 月 *日 * 时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