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发热门诊项目)肠镜治疗镜采购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AHGJ****-**-**
二、项目名称:舒城县中医院传染病院区(发热门诊项目)肠镜治疗镜采购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兴邦达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合肥市成都路****号智慧金融城B地块*幢***、***室
成交金额:人民币陆拾肆万元整(******.**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肠镜治疗镜(电子大肠镜) 品牌:奥林巴斯 规格型号:PCF-H***DI 数量:*件 单价:******.**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马辉铸、权霞良、束树邻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收费标准。
*: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质疑:方式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方式二,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线提出,上传质疑文件。
若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舒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提出投诉,地址:安徽省六安市舒城县城关镇花桥路中段卫健委*楼,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舒城县中医院、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舒城县舒兴资产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桃溪西路与华盖路交口西北角、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舒城县梅河西路与万佛路交叉口相约河畔写字楼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国建招标造价有限公司
地址:舒城县城关镇广进久富商业广场*#**层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