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江湾府周边配套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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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WH***SZ**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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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
江湾府周边配套项目(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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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
WH***SZ**S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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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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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芜湖智算经济产业园启动区A栋**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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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章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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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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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长江西路***号昌河大厦*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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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电话 |
汪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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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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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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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一 |
单位名称 |
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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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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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宣桂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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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豫****************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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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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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徐州市城东大道高架快速路剩余工程第CDDD-SYGC-*标段;安庆经开区方兴路(含管廊)工程施工;合肥市滨湖金融服务中心三期项目-金融科技大厦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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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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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及荣誉 |
徐韩公路快速化改造工程(****-****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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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二 |
单位名称 |
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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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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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田永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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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鄂****************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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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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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新广从路快速化改造北段工程(施工*标)土建工程;金寨县金刚台路(天堂湖路至金岭路段)工程;武汉市轨道交通*号线二期工程第三标段土建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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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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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及荣誉 |
农业路快速通道工程(雄鹰东路-金源东街)(****-****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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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标备选单位三 |
单位名称 |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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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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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姓名:张雨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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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皖**************** | ||
证书名称:一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 ||
工期(天) |
***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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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承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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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宿松路(南二环-深圳路)快速化改造工程施工总承包*标段;金寨路(绕城高速-方兴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标段;阜阳师范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Ⅱ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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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公示的项目负责人业绩 |
资格业绩:无 加分业绩: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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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项及荣誉 |
九州高架二期延伸工程(洪都大道快速化改造工程)第二标段(****-****年度国家优质工程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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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
中湖城建(常熟)集团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高级职称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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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公示发布次日起*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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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
*.评标基准价:********.** *.样本值单位: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城建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广州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安徽建工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以上三家定标备选单位排名不分先后,按单位名称拼音顺序排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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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 |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在线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网址:**************************),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上。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在线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受理中心提出投诉(网址:**************************),联系电话:****-*******。 *、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被异议人名称; (*)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