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泥焚烧处置项目,采购资金来源自筹。招标人为宁波大榭开发区生态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为非依法必招项目。
*.项目概况及招标内容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采购预算
*
污泥焚烧处置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详见招标文件
***.*万元/三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投标人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具有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的环评批复,批复文件显示污泥日处理能力为***吨及以上,且该项目已通过环保验收。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①环保部门出具的关于污泥处置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表)的批复或审查意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污泥处置设施项目通过环保验收的环保验收会议纪要或验收意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资格,后续投标人不再递补,本项目重新招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及其招标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