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设施提升项目方案设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郑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设施提升项目方案设计项目开标会议于****年**月**日上午**:**时在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会议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郑州南水北调配套工程管理设施提升项目方案设计项目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于忠义
证书编号:国机人(****)***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阶段**日历天,施工图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华汇工程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易小华
证书编号:G**********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阶段**日历天,施工图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华诚博远工程技术集团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元
拟任项目负责人:杨海蓉
证书编号:*********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的规定,并通过相关专家评审
设计周期:方案设计阶段**日历天,施工图阶段按照招标人要求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号令:****年*月施行,九部委**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郑州市水利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投诉受理部门)
电话:****-********
邮箱:*******@***.com
传真:****-********
邮编:******
地址:郑州市颍河路***号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郑州市南水北调工程运行保障中心(异议受理部门)
地址:郑州市陇海西路与临湖路交叉口东南角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无
邮箱:无
招标代理机构:郑州市豫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无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