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泰和县城区养老中心项目一期装修项目
*、招标单位:泰和县民政局主管
*、项目地点:江西省吉安市泰和县实验三小南侧、士奇路东侧
*、招标范围:泰和县城区养老中心项目(一期)进行精装修,总建筑面积约*.*万平方米,含但不限于*#养护楼、*#养护楼、附属建筑、门卫、连廊等附属设施,包括室内装修、室内给排水、室内强电、室内弱电、室内暖通、建筑外立面装饰等。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计划工期:**日历天;
*、质量要求:合格;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元。
二、投标人必备资格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企业的资质类别、资质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招标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符合国家和省有关注册建造师执业和承接业务规模、限量等有关规定;
*、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投标人自开标之日起(含开标之日)前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本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
*、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自开标之日(含开标之日)前**个月内无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网络查询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行贿记录(该记录由中标人在中标后提供)。
**、其他条件:
(*)根据《吉安市关于进一步强化源头治欠推进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吉薪即付 ”实施方案》(吉办字【****】**号)文件规定,投标企业应提供《吉安市落实“吉薪即付 ”工伤保险参保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函》(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下载)。未按要求提交承诺函,视为资审不合格。承诺失实的,将视为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其投标无效,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系统不支持银行汇票、银行保函,只接受电子保函、银行转账,请各投标人按此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因此造成的投标无效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
(**)投标企业承诺书。 (对有关事项第 ** 点 (*)-(*) 进行承诺,格式自拟)。
备注: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材料的,其投标资格无效。
(**)开标过程中,信息比对环节,如投标企业的相关信息(任一项)无法比对到或是空白,其投标文件均退回,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企业自行承担。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四、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
五、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