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西乡县某单位主副食品配送项目;
*.项目编号:****-VGBYBH-F****;
*.项目地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县城;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一个包;
*.项目预算:**.**万元(含税)
*.服务期限:一年(如合同期履约完成后,成交供应商未受到采购单位终止合同处罚,且满意度符合采购单位要求,则双方按规定续签);
*.服务内容:主副食品配送服务;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以及相关食品卫生安全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控制价:折扣率不高于市场价的**%(市场价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在服务地点方圆*公里范围内随机选择*家大中型连锁超市价格的平均值或者同类型商品电商平台价格参考);
**.服务地点:采购单位院内;
**.是否面对中小企业:是;
**.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策。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一经核实,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投标人近三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无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记录。
(五)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军队采购网”供应商黑名单。
三、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 **:** 至 **:** ,下午 **:** 至 **:** (北京时间,工作日);
(二)申领地址: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三)申领方式:线下申领/线上申领;
(四)本项目特定资质材料: 无。
四、投标受理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投标受理开始时间:****年**月**日**:**
(二)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三)投标地点: 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四)提交方式:现场提交
五、开标时间、地点
(一)开标时间: ****年**月**日 **:**
(二)开标地点: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六、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上发布,其它网站转载概不承担责任。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
(二)报名时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承诺函、《食品经营许可证》以及法人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报名时须携带原件查验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三)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个PDF格式文件。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联系方式及邮箱:姚先生、***********、**********@qq.com。
(四)样品:不需要提交样品。
(五)现场踏勘:不需要现场踏勘。
(六)标前答疑会 不需要标前答疑。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九、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姚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十、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陕西省汉中市西乡县
西乡县某单位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