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说明 |
*、意向受让方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报名,按照公告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本项目意向受让方须为法人,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现场提交报名资料、现场确认。*、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放弃承包的或拒不按照发包方要求签订合同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同时承担其他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生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交易活动不能进行的,或交易活动有争议且尚未解决的,或其他依法应当中止或终止的情形,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有权中止或终止本次交易活动,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未按照本公告要求报名的,不予接受其报名,意向受让方报名成功后交易中心发现其有虚假行为或其他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扬州市广陵区头桥镇农村产权交易服务所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不承担任何责任。*、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先与发包方联系(联系人:蒋荣,电话 ***********),对发包项目进行详细了解和查勘,未作了解和查勘而参加报名的受让方责任自负。*、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报名时应提交材料:(*)、加盖公章的营业执 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基本户开户证明资料(提供银行卡账号信息)(提交原件核对);(*)、委托报名的还应提交:授权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法人单位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填写《意向受让方的声明与保证》、《农村产权受让申请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