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我局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年*月**日-****年*月*日(*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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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代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代县*场无害化处理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忻审管生态函〔****〕*号 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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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省代县贵喜酒业有限公司年产***吨黄酒新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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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西代县黄草院抽水蓄能电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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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忻州市华盛燃气管道输配有限责任公司神安线原平连接线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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