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珲春市新增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吉林省 | 长春市 | 南关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08-23
项目编号:JCXD2021HCZC0819
预算金额:916.123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1-08-31
投标截止时间:2021-09-15
项目名称:2021年珲春市新增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联系方式
0433********
联系人:何**
招标人
1816*******
联系人:张**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CXD****HCZC****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年珲春市新增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已由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批准项目采购X【********】-****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珲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年珲春市新增智能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三个月内完成;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国家标准的合格工程;

*.*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项目建设地址:珲春市市区;

*.*最高限价:人民币***.****万元;

三、投标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设备、资金、人员组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违法分包,严禁各类形式的资质挂靠。

*.*提供近三年(****年-****年)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提供自成立日期起至****年**月**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年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投标人需对公司材料和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承诺,不得提供伪造、变造的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单位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若为失信被执行人,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

*.**外省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合格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室;

*.*获取方式: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或将以下资料原件的扫描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的扫描件发送至**********@qq.com);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企业资质证书【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须体现企业名称及项目经理);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的可不提供此项);

*)招标文件费付款信息(包括付款人名称、付款凭证)。

*.*售价:招文件每套售价****.**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收款信息:张玉飞 中国银行长春市硅谷大街支行**** **** **** ****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个人账户支付)。

*.*注:投标人邮箱发送报名资料后须致电***********确认是否收到,收到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至各投标人邮箱,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内容请注明项目名称及标段、被授权人、联系电话及邮箱,未注明信息导致无法取得联系的,后果自负。

*.*投标单位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按办事指南中相关规定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将无法参与招标采购活动。联系电话:****-*******。并至少登陆一次延边交易平台,填写单位信息请从延边州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入口登陆填写,网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地点为珲春市政务中心*楼珲春市公共资源管理中心开标二室(龙源东街****号)。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重新组织招标。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珲春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联系人:何志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捷诚信达(长春)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环城路****号吉林人事考试大厦***室

邮编:******

联系人:张玉飞  韩聪  田德鹤  郝柏强

电话:***********、****-********

八、监督部门:珲春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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