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 * *** 年 * 月 ** 日我局受理 * 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 环境影响 报告表公示期为 ** ** 年 * 月 ** 日 -** ** 年 * 月 ** 日 ( *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 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 评价机构 |
受理 日期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全本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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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津区中德铝业新增热洁炉技改项目 |
成都市新津区普兴街道清凉 东路 *** 号 |
四川中德铝业有限公司 |
四川启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 年 * 月 ** 日 |
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本) |
联系地址: 成都市新津区太升西街 ** 号成都市新津生态环境局法规与审批科 联系电话: *** - *** *****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