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CVC客户服务平台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ZG*****)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日历天 |
* | 杭州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日历天 |
* | 杭州立腾科技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合格 | ***日历天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 | - |
* | 杭州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杭州立腾科技有限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杭州高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杭州安创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 | 杭州立腾科技有限公司 | 完全响应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代理机构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人提出投诉。 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梁先生、袁先生 联系电话: ***-******** 投诉受理部门(招标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彦颢 电话:***-********
无。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号大院
联系人:陈彦颢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伦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广仁路*号广仁大厦*楼
联系人:田工
电话:***-********-***
电子邮件:**********@***.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