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江苏省 | 淮安市
发布时间:2023-11-29
预算金额:106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1
联系方式
1881*******
联系人:李**
单位: 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人
1820*******
联系人:李*
单位: 江苏江子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淮安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淮安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工程已由江苏淮安工业园区经济发展局以淮工经发备〔****〕**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江子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建设地点:淮安工业园区化工片区。

*.*工程规模:淮安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工程,建设危化品码头通向***国道以西片区连接管廊,途径盐
北大道、淮盐路、实联大道,胜天路,总长约*.*公里,该管廊为全钢结构管廊。建设公共管廊用以园区内各化工企业之间物料管道连接,主要输送各种气态、液态等物料,并在管廊上铺设电力电缆及通信电缆,合同估算价约*****万元。
*.*招标范围:淮安工业园区公共管廊工程相关全部工程建设,提供质量控制、进度控制、造价控制、
组织协调、安全文明施工、装配式构件(设备建造)驻工厂(场)等监理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招标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监理服务期:监理服务期为***日历天(服务期与项目施工工期同步),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缺陷责任阶段监理服务期为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个月。实际施工工期超过计划工期的费用监理人在投标时应综合考虑在其总价中,委托人不再因此增加支付其费用。

*.*监理合同估算价:约人民币 ***万。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质量标准:合格;
*.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 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

*.*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名,具备住建部颁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或房屋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注册证书上的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拟选派的总监无在监工程。
*.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 年的。
说明:“在监工程”是指投标总监自网上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起至合同范围内全部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期间中担任总监及其他岗位的工程,也包括投标总监担任全过程咨询项目总负责人及其他岗位的尚未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如总监是变更后无在监工程的,应满足变更备案之日至本次投标截止之日已满*个月)。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配备不少于*名(其中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不少于*名、机电安装工程专业不少于*名)。所配备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业务培训合格证书且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人员的要求:最低配备监理员*名,监理员提供具有监理员业务培训合格证书或监理从业人员业务培训学时证明或监理员证。
注:(*)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得兼任;
(*)中标后合同备案人员必须与投标监理机构人员一致,且须满足《江苏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标准》(省住建厅〔****〕第**号公告)、《淮安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和在岗履职管理办法(试行)》( 淮住建规〔****〕*号)等文件的规定要求。
*.*拟选派参加本工程的授权委托人、总监理工程师以及监理组所有人员必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需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为其交纳任意* 个月的具有社保主管部门盖章的社会保险证明。(如是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
*.*其他要求: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对本工程不转包、违法分包承诺;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没有(以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两年)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受到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中标后提供监理服务的合同归集人员应满足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备案要求。
*.**投标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http://www.creditchina.gov.cn])或“信用江苏”(www.jscredit.gov.cn[http://www.jscredit.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 **** 年**月*日至 **** 年**月**日;

*.* 获取方式:投标申请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全程电子化交易平台会员系统,登录地址为 http://***.***.**.***/[http://***.***.**.***/]
*.* 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 *** 元,售后不退。

*.*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模式,“不见面交易”活动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登录“淮安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观看项目的活动组织,相关要求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年**月 ** 日 **时 ** 分,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逾期递交到指定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接受。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淮安市第三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工业园区永济路智能制造产业园*号综合楼 *** 办公室
联系人:李科长
电  话: ***********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江子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清江浦区
联系人:李磊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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