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二、采购项目名称:复合碳源(植物甘油)采购
三、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采购项目内容:复合碳源(植物甘油)采购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申请理由:*、复合碳源(植物甘油)的生产使用执行HG/T ****-****《废(污)水处理用复合碳源》行业标准,经前期七都岛污水处理厂和瓯江口污水处理厂测试实验,复合碳源(植物甘油)可以被微生物利用,作为温州市域内污水处理厂碳源使用。*、同时具有温州市区餐厨废弃食用油脂处置服务许可和生产、销售生物柴油及其副产品(植物甘油)资质的单位目前只有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家。
八、拟定供应商名称: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九、拟定供应商地址:温州市龙湾区滨海园区明珠路***号
十、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姓名 |
职称 |
工作单位 |
张志伟 |
高级工程师 |
中国市政工程华北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
何振样 |
工程师 |
温州市龙湾区人民政府瑶溪街道办事处 |
黄兴畅 |
工程师 |
温州瀚成建设有限公司 |
论证意见: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第三十条“(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包括需要采购不可替代的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就复合碳源(植物甘油)采购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中科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备合理性。
十一、公示期限:*个工作日
十二、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排水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天政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江滨东路滨尚华庭*幢***室
联系人:韩先生联系方式:***********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
联系电话:****-********
****年**月**日
附件信息:
专家论证意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