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HZC****-G*-********-SYZB-**** 项目名称:眩晕症诊疗系统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眩晕症诊疗系统一套,具体内容及要求以本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为准。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合同签订后**天内完成供货安装并通过验收;所提供的货物自设备生产之日起***天内交货。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其他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制造业”。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当供应商符合本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条规定情形时,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由省级以****局****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方可在评审时价格拟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否则,不享受相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评审时价格不予扣除。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报价评审时给予**%的扣除,不得重复享受。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相关法律法规执行。;(*)眩晕症诊疗系统: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大中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评审优惠比例:*%、大中企业向小微企业合同分包评审优惠比例:*%;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 第***号)《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市场****局令 第**号)和国家药****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年第***号)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⑴投标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⑵投标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生产范围须覆盖所属类别)、所投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注:投标人为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的,无需具备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制造商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无需具备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