奎山街道大岭一村沿街商铺租赁公告

招标公告 广西壮族自治区 | 桂林市
发布时间:15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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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大岭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于**********分在奎山街道桂林路社区二楼开标室举行公开招标,具体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奎山街道大岭村沿街商铺租赁

商铺一:锦钰佳苑沿街**B-*-***号,面积:约***.**㎡,底价:***//年,租期:*年。

商铺二:长春路社区沿街***户,面积:约***.**㎡,底价:***//年,租期:*年。

、特别说明:

(一)按照底价公开招租,不设上限,价高者得。

(二)承租方中标后**个工作日内必须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及押金****元(待合同到期不再续租,且没有损毁及纠纷的情况下无息退回)。未按约定签订合同或不支付租金及押金视为自动放弃。

(三)租赁合同自然到期或者提前终止的,承租方须自接到出租方书面通知之日起**日内腾空房屋并不得索要任何补偿(含装修费、维修费等)。承租方逾期腾空房屋的,须向出租方缴纳违约金*** /天。

(四)商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装修费、维修费、物业费、水电费等),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按相关单位的要求按时结算。承租方未按要求结算所形成的违约金等自行承担。租赁期间如承租方对沿街房屋进行转租,须经过出租方同意。

(五)租赁期间,承租方应爱护租赁房屋相关现有固定设施,遵守合同约定,不准损坏门窗,不准随便砸墙、撤柱、整改相关现有固定设施,如有损坏加倍赔偿。

(六)租赁期间租赁房屋如因装修发生门窗渗漏、房顶渗漏等需要维修项目的由承租方自行负责维修并承担全部相关维修费用

(七)以下人员不得参与投标:

*.欠村集体财产的;

*.进入失信名单的;

*.恶意竞的企业法人、自然人及相关联的企业股东

四、手续办理:

(一)自公告之日起,有意投标者须在***********携带报名材料到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手续。

(二)报名所需材料:*.自然人报名:须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报名:法定代表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人报名须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联系电话:李女士*******

联系地址:奎山街道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地址:奎山街道玉溪路桂林路社区二楼开标室

原网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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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采单位:桂林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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