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溪县:吹响今冬明春森林防火“集结号”
来源: 竹溪县林业局 | 作者: 杨富钧、刘帮荣 | 发布日期: ****-**-** | [大中小]
入冬以来,气候干旱少雨,风干物燥,森林火灾进入了易发、多发的关键时期。*月**日,竹溪县召开了今冬明春森林防灭火工作推进会,对“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安全工作做出了全面、细致的部署。以实际行动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县森林资源安全、守护好绿水青山这一宝贵的“生态线”,推动竹溪县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会议由县林业局党组负责人通报了近期森林火灾事故发生情况,深入分析当前森林防火形势,着重强调森林防火的重要性,并提出具体防火措施与要求。听取了县公安局近期森林火灾案件的查处情况。会议认为,过去一年,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忠诚履职、担当作为,全县森林防火工作、松材线虫除治、国债森林防火林火、阻隔带建设等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会议指出,要强化队伍建设、健全联动机制,加强巡查、建立常态机制,加强督办、建立督办调度机制,要对森林火灾防范工作再重视,措施再细化,警示再加力。要规范相关工程项目安全施工,在清理病松疫木及杂草、隔离带杂灌地焚烧、农事生产和民俗祭祖等野外用火,杜绝森林火灾安全事故,确保全县森林资源安全。
会议要求,要强化春节、清明、红白事等民间习俗中上坟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祭祀用火、点放孔明灯等行为的管控;围绕烧荒、烧田埂、焚烧秸秆、森林旅游、野炊、林区内生产性和非生产性施工作业期间的用火开展宣教。强化野外火源管控,要坚持“六不烧”,守住关键区域,采取“站山头、看坟头、盯人头、堵路头”的四头防控法,守护好森林生态资源安全。要开展联合执法,做到火源管控严防死守,决不允许火种火源上山进林,确保重点区域森林安全。要强化热点信息核查。对卫星林火监测系统等监测发现或上级通知核查的热点信息,应立即进行核查,并在规定时间内反馈核查结果。强化应急准备和值班值守、扑救队伍管理和装备的维护保养,切实抓好学习和演练,做到预案熟悉,人装合一。要强化值班值守,严格实行森林防火**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要随时做好接听电话、信息反馈,对上报的火情第一时间上报应急部门和林业主管部门,防止信息倒灌。
会议强调,各乡镇、县直单位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对各自区域的防火形势进行客观剖析,切实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一是预防为主。森林防灭火的关键在于预防,一旦发生火灾,需按照森林防火原则,做到打早、打小、打了。村干部要在半小时内到达现场,乡镇干部要在一小时内到达火灾现场,确保第一时间介入,不得拖延。二是加强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新媒体、广播等渠道,广泛宣传森林防火的预防、扑救、应急措施,以及因人为引发森林火灾需承担的法律责任等知识。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大广播电视的宣传力度,发挥各村广播的宣传阵地作用,每天早、中、晚分三次进行火灾预防和典型案例宣传。各国有林场和各乡镇要利用宣传车开展巡逻宣传,通过入户走访、群众会、政务会等形式,逢会必讲,营造强大的宣传声势,提高公众的防范意识与应急扑救能力。三是管控特殊人群。加大对特殊人群的管控力度,明确“五类”人员的监护人责任,签订监护责任书,确保特殊人群管护到位。四是严查火灾情况。县林业局、应急管理局要查明乡镇、村干部在火灾发生后的介入情况,包括是主动还是被动介入,以及火灾上报情况,防止出现信息倒灌,即卫星监测到火灾后相关部门才上报的情况。五是成立应急救援分队。各村要组织青壮年男劳力成立村级应急救援分队,各乡镇要组织政府机关及所属单位干部成立应急分队,并制定详细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和执行人,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响应,闻令而动。六是培训生态护林员。加强对全县****名生态护林员在巡逻、防火、事故上报等森林防火业务方面的培训,强化考核,督促护林员切实履行职责,发挥好前沿“哨兵”作用。要切实落实好森林防灭火主体责任,加强火源管控,筑牢人民防线,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全县森林生态安全。
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陶猛出席并讲话,县领导马力、彭君、吴毕龙出席会议,**个乡镇党委书记,县公安局、县应急管理局、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县直机关主要负责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