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我局受理象鼻湾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月**日-****年*月**日(报告书:**个工作日;报告表:*个工作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公示内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区行政审批局书面陈述、申辩;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
联系电话:****-*****转区行政审批局项目投资审批处
传 真: ****-********
通讯地址: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湾商务营运中心*号楼四层(平潭综合实验区行政审批局)
邮 编:******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日期 |
环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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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鼻湾提升改造项目 |
福建省平潭综合实验区金井镇建民村象鼻湾景区 |
平潭综合实验区文旅发展 集团有限公司 |
守正(厦门)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 |
详见附件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验收监测(调查)报告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附件:象鼻湾提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公示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