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拍卖公告(第一次)
(****)浙****执****号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将于****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法院主页: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w.*******.*.*.Ux**VX&user_id=**********,法院账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进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住宅房地产
标的物概况:
本次标的物为倪**、赵**、赵**所有的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的住宅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包含房地产内部固定装修以及相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已腾空。
标的物土地性质为划拨/农转居公寓,在交易过程中可能需要二次过户,过户涉及土地出让金垫付,请予以知晓。
根据标的物所在物业公司提供的信息显示,截止****年**月**日,标的物不存在未缴纳的物业费(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实际确认为准)。
(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排污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本公告图文仅供参考,竞买人务必实际看样,对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的实物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经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本次不动产变价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应缴纳税费的计算方法。(仅供参考,具体金额以税务部门最终核算为准。)
交易类型 |
买受人 |
转让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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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 |
税种 |
计税金额 |
房屋类型 |
税率 |
税种 |
房屋类型 |
个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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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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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税 |
转让收入 |
住宅 |
家庭唯一住房 |
***平方米及以下 |
*% |
*% |
增值税及附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
住宅(不含自建) |
未满*年,转让收入×*.*%。超过*年(含),免征。优惠政策以实际缴纳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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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方米及以上 |
*.**% |
住宅(自建) |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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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 |
***平方米及以下 |
*% |
个人所得税 |
住宅 |
转让五年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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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收入-房屋原值-合理费用-转让过程中缴纳的税金)×**% | ||||||||||
***平方米及以上 |
*% |
未提供完整、准确的房屋原值凭证,按房屋转让收入的*%核定征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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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土地增值税 |
住宅 |
免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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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花税 |
转让收入 |
住宅 |
免征 |
*.**% |
印花税 |
住宅 |
免征 |
特别提醒:
根据****年**月**日发布的《关于优化调整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的通知》,杭州市住房司法拍卖取消限购。
*、有关房屋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房管、国土等相关部门了解。
*、标的物的户口、学籍等迁移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
*、对过户政策有疑问的,请自行向房地产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咨询,因买受人未及时向房产登记管理机关咨询相关过户政策,而致使房产无法过户,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万元,保证金:**万元,增价幅度:****元。
其他详情:
*、标的物界定
本次标的物为倪**、赵**、赵**所有的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的住宅房地产,房屋证载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包含房地产内部固定装修以及相关房屋配套设施设备,不包含动产、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区位状况
标的物位于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所处小区东临新四路,南临横一路,西临建华路,北临新四路,周围基础设施完善,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附近有紫瑞华庭、海名雅园等住宅区,周边住宅小区较多,居住氛围及人文环境一般,自然环境及景观一般,有杭州师范大学附属新湾实验学校、南沙公园、萧山农商银行(新湾支行)等设施,有****M、****路等多条公交线路通过,附近设有*号轨道交通新湾路站,公共交通便捷度较好。
*、权益状况
标的物权益状况详见下表:
不动产坐落 |
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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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 |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
建筑面积(㎡) |
***.** |
土地使用权面积(㎡) |
**.* |
使用期限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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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信息 |
不动产:有查封,无抵押 |
宗地号 |
************G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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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状况 |
权利人 |
倪**、赵**、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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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证号(证明号) |
浙(****)杭州市不动产权第*******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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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类型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筑物)所有权 |
权利性质 |
划拨/农转居公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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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情况 |
按份共有 |
登记日期 |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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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状态 |
现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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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记 |
该不动产权利人倪彩香有**%、赵国常占**%、赵杏芬占**%;本宗地内未作分摊的土地使用权属全体业主共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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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状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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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保*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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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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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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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状况 |
查封文号 |
(****)浙****执***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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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期限 |
****年**月**日起****年**月**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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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封机关 |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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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状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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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状况 |
无 |
*、土地实物状况
宗地坐落于杭州市钱塘区南沙新苑**幢*单元****室,土地使用权面积为**.*平方米,标的物所处宗地四至清晰。所在宗地平面形状为规则多边形,地块地势平坦,宗地基础设施完善,达到“六通一平”,地质条件较好,地基承载力较好,土壤状况较好,无不利规划限制条件,利用状况较好。
*、建筑物实物状况
标的物所在房屋为钢混结构,总层数共**层(总层数含地下*层),南北朝向,建于****年,二梯四户,所在单元配有*台客梯,设备总体维护良好,外墙为真石漆。标的物所在层数为地上第**层西边套,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标准层高,通风采光较好,内部格局:*室*厅*厨*卫*阳台*衣帽间,内部装修:客厅餐厅内墙为墙布,地面为地砖,顶为造型吊顶;卧室内墙为墙布,地面为木地板,顶为造型吊顶;厨卫内墙为面砖,地面为地砖,顶为集成吊顶;入户防盗门、室内木门等,铝合金窗,水电卫等配套设施齐全。
标的物规划用途为住宅用途,查勘时为空置。
*、价值时点
****年**月**日(实地查勘日)。
【特别提醒:本公告介绍内容来源于浙江国信房地产土地估价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浙国房估字(****)第H****号评估报告,仅作参考,应以现场实物为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房产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来拍法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或登陆访问www.laipaiya.com“来拍法服”网站、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特别提醒: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等瑕疵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如有房屋结构与发证时发生改变的,由竞买人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了解能否办理过户手续。
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上述内容依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关于规范不动产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工作指引》第七条确定。
五、对上述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在开拍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止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拍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
八、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万元作为应缴的保证金。司法拍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九、拍卖余款在****年*月**日**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名: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号:*******************
(注:缴纳余款形式为网银转账、银行柜台转账或至钱塘区幸福南路****号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一楼法院财物窗口刷卡支付;支付宝转账会迟延到账,请予以知晓。)
十、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向以下银行咨询办理贷款业务:
*、中国银行杭州市钱塘新区支行,联系人:章先生,联系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杭州延安路支行 ,联系人:黄丽梦, 联系方式:****-******** 。
*、中国建设银行杭州钱塘支行,联系人:寇户鹏,联系方式:***********,****-********;联系人:洪林林,联系方式:***********,****-********。
*、杭州联合银行下沙支行,联系人:姜琴琴,联系方式:***********。
*、华夏银行杭州解放支行,联系人:沈云妹,联系方式:***********。
也可向中国工商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中国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营业部、交通银行浙江省分行、杭州银行、中国银行浙江省分行、浦发银行杭州分行、中信银行杭州分行咨询。
十一、淘宝网司法平台是本院对本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本次委托的“来拍法服”辅助机构是唯一为本次拍卖提供辅助服务的第三方,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看样请联系来拍法服,***-*******,看样预约请访问“来拍法服”网站自助预约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或者支付宝小程序“来拍法服”自助预约。
咨询电话:****-********监督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钱塘区人民法院
二○二五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