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头镇人民南路10kV沙西线113线部分高低压杆线迁移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扬州市 | 广陵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9月30日
项目编号:JSZC-321002-JMGD-C2024-0005
预算金额:200.9142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0-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5
开标时间:2024-10-15
项目名称:沙头镇人民南路10kV沙西线113线部分高低压杆线迁移
联系方式
1801*******
联系人:王*
单位: 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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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沙头镇人民南路**kV沙西线*** 线部分高低压杆线迁移JSZC-******-JMGD-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JMGD-C****-**** 

项目名称:沙头镇人民南路**kV沙西线*** 线部分高低压杆线迁移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

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参加磋商时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电力承装承修承试资质五级及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经理机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

*.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提供原件扫描上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五、开启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扬州市开发区扬子江中路***号(财富广场)商务办公楼****室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采用“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苏采云)”,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开标方式为不见面开标。供应商应当按照《“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参加投标活动。如供应商未按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供应商如确定参加磋商,可自行下载采购文件及有关资料,按照《操作手册》进行注册,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并按《操作手册》要求制作、上传电子响应文件,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竞争性磋商、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将与供应商就磋商(谈判)文件进行线上磋商(谈判),请供应商在开标前登录谷歌浏览器进入不见面大厅,并准备好耳麦和摄像设备。因供应商网络与电源不稳定、未按要求配置上述设备、上述设备发生故障等自身原因,导致磋商(谈判)失败,供应商自行承担其后果。

*.潜在供应商对采购文件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本次采购不收取保证金。

*.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广陵区政府采购网”、“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磋商文件中所有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条款,如不满足,则为无效响应。

*.各供应商自行进行现场勘察。各供应商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须充分了解本项目具体工作内容,在随后的采购活动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因勘察不到位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并自行承担因了解不充分而影响报价准确性的风险。

**.落实好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中标/成交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办理融资贷款,详见江苏政府采购网“政采贷”专栏。

**.为提升政府采购供应商的融资可得性,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国人民银行、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推出了政府采购线上应收账款融资模式。各供应商如果有融资需求,可以凭借政府采购中标(成交)通知书或政府采购合同,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https://www.crcrfsp.com)”向参与政府采购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线上融资,相关事宜可向市人民银行咨询,联系电话:****-********。

**.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关于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的相关政策规定。如本次采购的产品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等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政府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的相关证书(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已正式公布的最近一期信息为准,如属政府强制采购产品未提供认证证书的或认证证书提供不全的将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要求。其他条件相同情况下,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供应商对于投标产品的包装应按照“财办库〔****〕***号《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执行。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沙头镇人民路*号

联系人:王辉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金麦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扬州市广陵区连运路**号***-*号

联系人:王可馨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可馨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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