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公告 安徽省 | 池州市 | 东至县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07月24日
预算金额:331万元
项目名称: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项目
联系方式
1475*******
联系人:未*
单位: 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一、项目信息

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项目名称: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项目内容为:负责升金湖保护区内日常巡护管理工作、协助保护区管理处开展行政执法、科普宣教等工作。具体要求:

*.根据《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在升金湖周边*个乡镇布设不少于**个管护点,每个管护点配备管护人员*名、巡护船只*艘,管护站点房屋及巡护车辆由成交供应商自行解决;

*.按照《升金湖自然保护区网格化管理实施办法》中的管护职责要求,开展湖面+岸上、*×**小时全面管护;

*.管护人员必须熟悉自然保护区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要求,每个管护点至少*人能够持证驾驶船只,全员能够熟练使用执法记录仪和升金湖智慧监管平台等相关设备及软件,能够撰写巡护管理日志。

*.除管护人员外,成交供应商配备不少于*名的管理人员;

*.保护区管理处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对管护服务开展情况进行考核。

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升金湖保护区总面积**万亩,其中湖面(平水期)约**万亩,涉及*个镇、**个行政村(居委会),保护区内有*.*万居民,管理难度大。因此市财政批复升金湖巡护管理服务项目,用于加强保护区的巡护管理强度和宣传力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二十七条: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第二十八条: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因此本次招标不能选取以盈利为目的的一般企业。

根据市政府会议纪要精神,****年由市国资委牵头成立了池州市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承担升金湖的日常巡护工作,协助升金湖保护区管理处开展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经过多年发展该公司已经在升金湖周边布设了**个管护点、配套有管理所需的车、船等工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制度、有用稳定的管理团队,且公司人员拥有船舶驾驶证、能够基本掌握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

该公司是目前市场上唯一一个拥有在升金湖保护区全面开展巡护管理、协助行政执法和宣传教育工作能力,且能合法进入保护区缓冲区和核心区开展相关工作的公司。

综上,并经专家论证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一致认为必须采用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供应商为池州市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池州市升金湖生态保护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池州市东至县东流镇

三、公示期限

*******日至*******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人:安徽升金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

联系地址: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人:池州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池州市池阳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人:池州建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安徽省池州市贵池区九华山大道***号益瑞楼*楼

联系电话:***********

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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