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草桥镇纪集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JSZC-*********-ZRJS-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ZRJS-C****-****
项目名称:****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草桥镇纪集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年度新沂市骆马湖片区外(草桥镇纪集村)省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道路硬化提升、雨水管网提升、环保公厕及提升、景观园林提升、市政工程提升、村内游园提升等,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的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份。或提供供应商上年度财务报告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的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展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特定资格条件:
*供应商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供应商拟选派注册建造师资质等级: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承诺书);(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 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上所提供的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上传并加盖电子签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地点:“苏采云”系统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响应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新沂市***_第四开标室(新沂)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响应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线上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前。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采购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采购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地址: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室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响应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bc*d**e*-b***-****-b***-**e*c****abd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新沂市草桥镇人民政府
单位地址:新沂市草桥镇
联系人:滕飞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中润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新沂市广电宿舍楼五单元***室
联系人:刘璐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璐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