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城区人力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工程设备采购
(空气能新风系统)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治市潞城区人力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工程已由长治市潞城区发
展和改革局以潞城发改审发[****]**号、潞城发改审发[****]***号文件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长治市潞城区人力人才资源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本级
财政拨款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空气能新风系统)二
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长治市潞城区人力人才资源服务产业园改造工程设备采购(空气能
新风系统)二次
*、项目编号:A******************-**
*、供货地点:潞城区府东北路东侧、育才小学南侧;
*、主要采购内容:空气能新风系统及相关配套设施等设备采购、安装及售后服务
等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日历天
*、质保期:三年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采购清单所含全部内容,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投标人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
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并具备履行合同和售后服务等综合能力。
须提供国家权威机构出具的第三方产品检测报告(空气能);
*、信誉要求: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页面截图(未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
案记录,须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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