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及附属工程运动器材采购安装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江苏省 | 盐城市 | 大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4-04-07
项目编号:JSZC-320904-LHZB-G2024-0004
预算金额:81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04-15
投标截止时间:2024-04-29
开标时间:2024-04-29
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及附属工程运动器材采购安装项目
联系方式
1892*******
联系人:郝*
招标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及附属工程运动器材采购安装项目JSZC-******-LHZB-G****-****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LHZB-G****-**** 

项目名称: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及附属工程运动器材采购安装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

采购需求:

大丰高级中学体育馆运动器材、安装、售后服务,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订立后**日历天内完成运动器材供货、安装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是指税务局征收税款后打印的税票或完税凭证;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主要是指劳动者在社保局缴纳社保费的发票或地税局代收社保费的税票;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附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投标产品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投标产品含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 ,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大厦**楼) 

方式:凡自愿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应于规定时间内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个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报名且获取招标文件,逾期报名的不予接收(注:未参加本采购项目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没有本项目的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 **:**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大丰区丰华国际大厦*楼开标 二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媒介:江苏政府采购网(*******************************)、盐城市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江苏省大丰高级中学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幸福西路**号

联系人:郝剑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江苏磊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盐城市大丰区五一路与飞达东路交叉路口东北侧(锦和科技大厦**楼)

联系人:季顺凡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季顺凡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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