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
竞谈/磋商公告 辽宁省 | 鞍山市 | 海城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3-12-06
项目编号:LNFH2023105
预算金额:28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3-12-14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19
开标时间:2023-12-19
项目名称: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
联系方式
1384*******
联系人:王**
单位: 海城市政府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人
0412********
联系人:徐**
单位: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竞争性磋商(二次)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
品目

服务/其他服务

采购单位 海城市政府事务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 海城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米)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米)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徐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海城市政府事务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王大鹏***********
代理机构名称 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徐女士****-*******

项目概况

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FH*******

项目名称: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调查取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海城辖区内环境信访案件进行调查取证,主要包括水、气、声、土壤、危废等污染因子监测,并出监测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若合同金额提前执行完毕,则本项目合同自行终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响应文件应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需持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通过省级及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登记。计量认证范围必须包括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土壤和沉积物检测。(*)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电子邮件发送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米)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兴海管理区老广济医院东***米)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领取采用非现场领取方式,具体方式电话咨询****-*******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上领取采购文件请将材料发至邮箱:**********@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投标单位名称”,邮件内容中注明联系人姓名+联系方式+邮箱,并在发送邮件后与以上联系人电话确认,否则无效) 。

*、领取采购文件时提供以下材料:(*)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提供:

*、另外单独提供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证明打印页(复印件加盖公章);;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密封的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U盘等);

以上资料单独放在一个档案袋中,无须密封,与响应文件一同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指定地点。投标人未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的,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城市政府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王大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富弘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鞍山市海城市            

联系方式:徐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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