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县人民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 陕西省 | 宝鸡市
发布时间:2024-12-15
项目编号:ZC2024-FW-251
招标单位:陇县人民检察院
预算金额:35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26
开标时间:2024-12-26
项目名称: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
联系方式
1539*******
联系人:中*
招标人
1529*******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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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陇县人民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年**月**日 **:** 来源:打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陇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宝鸡市 公告时间 ****年**月**日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每日上午:**:** 至 **:**  下午:**:** 至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崇文路*号陇县人民检察院*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年**月**日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海棠风尚中心**楼**号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中采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陇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崇文路*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海棠风尚中心**楼**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附件:
附件* 备案书
附件* 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海棠风尚中心**楼**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时**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FW-***

项目名称: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 行业应用软件开发服务 陇县人民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 *(套) 详见采购文件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号);(**)如有最新颁布的政府采购政策,按最新的文件执行。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陇县检察院“非羁押码”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磋商,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的,须出具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被授权代表参加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供应商提供经审计的****年度的财务报告或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单位(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除外)不得参与,若为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供应商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至少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说明及承诺;(*)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企业关系关联承诺书);(**)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行为声明;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 ****年**月**日 ,每天上午 **:**:** **:**:** ,下午 **:**:** **:**:** (北京时间)

途径: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海棠风尚中心**楼**号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崇文路*号陇县人民检察院*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时**分**秒 (北京时间)

地点: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崇文路*号陇县人民检察院*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注:供应商需携带持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以上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进行报名(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陇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陇县城关镇崇文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号海棠风尚中心**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中采

电话:***********

陕西中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备案书.pdf
采购公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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