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延平区斜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补充通知一
致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南平市延平区斜溪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招标编号:E*******************招标有关补充通知如下: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二、投标文件的递交现更改为:
*.*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南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延平区分中心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同步更改)
三、投标保证金的提交现更改为: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元。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无要求 ?现金 ?电子保函 □其他
四、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其他 增加:
*、第三章“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详细评审标准”中“投标价(评标价)评审方法”P*点用到投标人信用系数。范本中公式保持不变,p*分数以*.*分计算。
五、本项目下浮率K的取值范围规定为*%(填入代表a的具体数,含本数)~**%(填入代表b的具体数,不含本数)(b-a≥*,a、b取值范围在*~**之间)。
本补充通知一为招标文件(招标编号:E*******************)的组成部分,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通知一有矛盾的,按本补充通知一执行。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炉下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宏建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