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开始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公示结束时间:****年**月**日**时**分**秒
本金水区停车场管理工作道路内停车泊位项目(招标项目编号:FDZX-FW-****-****)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确定*** 第*包的中标候选人,现公示如下:
***第*包
*、中标候选人基本情况
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
* | 河南安信实业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一年 |
* | 郑州豫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年 |
* | 郑州秉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万元(人民币) | 满足采购人要求 | *年 |
*、中标候选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承诺的项目负责人情况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项目负责人姓名 | 相关证书名称及编号 |
---|---|---|---|
* | 河南安信实业有限公司 | / | / |
* | 郑州豫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 |
* | 郑州秉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序号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响应情况 |
---|---|---|
* | 河南安信实业有限公司 | / |
* | 郑州豫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 |
* | 郑州秉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金水区停车场管理工作道路内停车泊位项目,于****年*月**日在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进行开标、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及规定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现就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招标人:郑州市智慧金水科技有限公司;
二、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三、项目名称:金水区停车场管理工作道路内停车泊位项目;
四、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开标室;
六、评标信息:
评标时间:****年*月**日
评标地点: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评标室
评标委员会成员: 安宁、 刘吉起、 谢海洋、 闫军、 王建斌
七、评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安信实业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郑州豫旭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年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郑州秉睿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元
服务期限:*年
服务质量:满足采购人要求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发布媒介
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金水区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郑州市智慧金水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号*楼
联系人:安先生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宋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期:自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之日起*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质疑函原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相关证明材料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年*月**日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招标人:郑州市金水建设综合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号*楼
联系人:安先生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方大国际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康宁街与普济路交会处德威广场**层
联系人:张女士 宋女士
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