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设计方案批前公示
反馈意见的答复
槐安东路**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
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位于桥西区平安大街以西,槐安路以南,****年**月**日至**月*日规划设计方案履行批前公示程序,公示期间收到槐安东路**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的反馈意见,现就涉及方案规划设计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原华夏窗帘城地块项目与槐安东路**号院水利物资小区业主退距、间距和日照的情况说明
*.用地红线退线
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条内容规定,高层山墙退西侧面地界不小于*.*米,本项目主楼山墙退用地红线**.**米,满足规范要求;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条内容规定,裙房按自身间距标准的*/*退让地界,应退*.*米,本项目裙房退西侧面地界**.**米,满足规范要求。
*.间距
与项目相邻的西侧现状水利物资小区*#住宅楼为*层,高度**.*米,*#住宅楼为*层,高度**.**米,按照《石家庄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第**条内容规定,高层建筑侧面间距应不小于**米,本项目主楼与西侧现状住宅楼的侧面间距为**.**米,满足规范要求。小区内其他住宅楼未与规划项目相邻。
*.日照
按照该项目日照计算设计报告书显示,西侧现状水利物资小区*#住宅楼和*#住宅楼不在本项目被遮挡建筑计算分析范围线内,该规划项目周边现状建筑大寒日有效日照*小时及*小时以上的仍为*小时及*小时以上,*小时以下的有效日照时间未发生变化。
石家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