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绥中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管理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项目业主为绥中县市政管理处,资金来源为拟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及地方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绥中县市政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葫芦岛市绥中县城区内。
*.工程规模:本项目为绥中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拟对中央路、商业路、东大街、西大街、老马路、***线(高速出口-倍利达)、***线(和平桥-三角地)、和平街八条城市主干道的排水管网进行改造,建设内容包括对城市主干路下淤堵和破损老化的排水管线采用非开挖工艺进行修复,合计清淤修复排水管线**.**公里。
*.本公告共划分为*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服务期限
标段估算价
保证金金额(万元)
******TP***************
绥中县城区排水管网修复工程项目管理
协助招标人完成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具体日期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人应具有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及全过程咨询服务的能力。
*.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土建](含)以上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安装](含)以上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
*.开标时间:****年*月**日**:**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领取时间:****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