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容: 我单位于****年**月**日在山西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晋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晋城市丹河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了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招标公告,现将该招标项目公告内容调整如下: 原信息内容: 一、招标条件 本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晋城市丹河新城水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现变更为为: 一、招标条件 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二次,招标项目编号:E**********A********,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县级政府专项债券及中央预算内资金,不足部分由建设单位自筹,招标人为晋城市丹河新城水循环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联系方式 *.招标人 名称:晋城市丹河新城水循环利用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污水处理厂 联系人:冯先生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晋城市丹河新城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晋城市丹河新城青山街科技市场大厦东***米农商银行*楼***室 联系人:郭先生 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