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黄山市黄山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年法院集约送达一站式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年法院集约送达一站式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
单位:项
预算金额:******元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建设以邮政送达中心为基础,借助审判管理系统自主研制开发送达平台,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快黄山区人民法院的送达文书打印、封装、邮寄送达、电子送达、有效降低法院事务性工作量、提升法院办案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司法文书属于国家机关公文类别,快递企业不得寄递国家机关公文。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按照最高院相关法律规定,法院法律文书必须由中国邮政专递送达。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黄山市分公司
地址: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前园南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 采购人
联系人:曹先生
联系地址:黄山市黄山区翡翠大道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
联系人:李琪
联系地址: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号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系人:王女士
联系地址:黄山市黄山区莲花路凤凰雅居门面房S-**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注意: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相关财政部门。
附件信息:
采用单一来源的情况说明.pdf(***.* KB)
会议纪要.pdf(***.* K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