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关于威宁县草海镇斗阁路阳光鑫城4号楼1层14号房产(第二次拍卖)的公告

招标公告 贵州省 | 毕节市
发布时间:3小时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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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拍卖公告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将于*********时至*********时止(延时除外)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威宁县草海镇斗阁路阳光鑫城*号楼*层**号房产。

评估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或整倍数)。

特别提示:(*)该拍卖标的物能否办理房权证及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自行到相关产权职能部门了解、查询并自行办理。所产生的办证、过户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院只负责拍卖标的现状的交付,并出具执行裁定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书。

*)请竞买人仔细阅读该拍卖标的物评估报告所披露的内容,并请带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本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

*)图片仅供参考,具体位置参照房屋平面图划分。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本院已委托“展唐助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组织看样及拍卖辅助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展唐助拍”统一安排),联系电话***********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产权以不动产登记为准,面积差异在*%以内,多不退少不补!过户时以实际房产部门测绘面积为准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过程中产生税费数额,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时前与本院联系。

本次拍卖已通知各方当事人:因当事人原因未接受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余款请在******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法院

*、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交通银行贵州省分行营业部

收款账号:*******************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

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q*

依照法释〔****〕**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预约看样联系电话:***********

淘宝技术咨询:***-***-****。

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二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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