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安东路延伸段(晋江盐场段)配套绿化工程
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南翼高新区(晋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晋江市安东路延伸段(晋江盐场段)配套绿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晋园施招***********),现发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招标文件》专用本第*章第*节商务文件“二、投标函附录”序号*“逾期竣工违约金”约定内容修改为:“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天罚款****元。”,其余内容不变。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投标函附录*.*.*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天罚款*万元 与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合同总工期逾期的,每逾期*天罚款 **** 元。不一致,请问以哪个条款为准。
回复:详见本答疑纪要“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点。
提问*:通用本目录是*到**,但是投标文件格式从九、“类似工程业绩”情况表(如有时)直接跳到**点,中间没有第十点,与目录顺序不一样,请问以哪个为准?
回复:以通用本目录为准。
提问*:附件十一、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是否改成十、投标保证金有关单据扫描件?
回复:可以。
三、本答疑纪要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按本答疑纪要执行。
招标人:南翼高新区(晋江)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