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SZC-******-XZCG-G****-****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即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修改内容:
*.原招标文件第六章《采购需求》中“一、说明……(三)采购标的:****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 (****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修改为:“一、说明……(三)采购标的:****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原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修改为:“*.(****年市属国有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属于(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承接企业为(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①,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二)其他事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二)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EMS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号行政中心西院国资委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云龙区汉风路*号行政中心西院国资委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新安路*号(市规划馆南侧)
联系方式:****-********、********
说明:根据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询问。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徐可
电 话:****-********、********
徐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