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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ZZ********
二、项目名称: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合同包*(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东元南街**号***室 |
*,***,***.**元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服务类(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
餐饮服务 |
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范围执行 |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要求执行 |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时间执行 |
完全按招标文件的服务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黄嘉敏(采购人代表)、陈念、葛泰、何丽红、吴真群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采购机构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下列规定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标准的(收费基准金额按项目预算***万元计算):*.中标金额(***万元或以下),招标收费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 *.中标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中标金额(****万元(不含)-****万元(含)),招标收费费率*.**%; (*)代理服务费的货币为人民币; (*)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银行划账、电汇、汇票或支票的形式支付; (*)代理服务费支付时间:代理服务费必须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付清,如果中标人未能按时交纳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代理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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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万元) |
收取对象 |
* |
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
*.**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包*(中山市司法局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供应商 |
资格性审查 |
符合性审查 |
技术得分 |
商务得分 |
价格得分 |
综合得分 |
得分排名 |
推荐排名 |
广东食唯鲜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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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兴中岐安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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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明顺餐饮集团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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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膳健康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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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宝盛食品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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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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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凯翔饮食服务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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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兴心诚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通过 |
通过 |
**.** |
**.** |
**.** |
*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山市司法局
地址:中山市东区博爱五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地址:中山市东区中山四路亨尾大街*号软件园东园区*楼**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