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日 **:** 来源: 【打印】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省道与***路口信号灯改造项目 | ||
品目 | 交通管理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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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贺兰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惠振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贺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华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银川市兴庆区绿地**城D区**号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 | 招标文件正文-更正文件.pdf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NXHC-****-**/ZC-**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贺兰县公安局贺兰县***省道与***路口信号灯改造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本项目原招标文件中“第一章投标邀请第六条其他补充事宜第五款:*.本项目不接受分公司或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投标 ”删除。其他内容以原招标文件为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注:请各投标人在开标前随时关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以公告形式公示,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更正(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银川市贺兰县光明西路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地址:银川市兴庆区绿地**城D区**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黄泽亭
电话:****-*******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惠振军
电话:***********
五、附件
招标文件 *:
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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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更正文件.pdf |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