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的公开招标公告
采购公告 上海市 | 浦东新区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8小时前
项目编号:310115000241010135036-15158763
预算金额:0.1524万元
标书获取截止时间:2024-11-22
投标截止时间:2024-12-10
开标时间:2024-12-10
项目名称: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
联系方式
021-********
联系人:未*
单位: 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招标人
021-********
联系人:未*
单位: 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人
*** 部分为隐藏内容,查看完整信息请
正文内容

    项目概况

 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网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

预算编号: ****-********* 

预算金额(元): *******元国库资金:*******元;自筹资金:*元

最高限价(元): 包*-*******.**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对张江科学城南片区**条道路上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进行综合养护完善,主要包括:对标志破损缺失、杆件基础松动、标线淡化缺失等问题设施的修复,对交通组织调整中配套标志标线、信号灯设施的新增。对信号灯具、单元、面板、杆件、基础、信号机板件、通信线管、地下管井等设施和通信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内容包括所有的涉及标志牌、标志杆、漆划标线、管线灯具、相关设备货物的实施安装、施工工程、验收及工程保质服务等。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元,最高限价同预算金额。
按照《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号),本项目采购的张江科学城南片区交通标志标线及信号灯设施完善属于其他未列明行业。
交付地址:张江科学城南片区望春花路等**条道路(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附件二”)。
 

合同履约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三个月,暂定****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本项目(  )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息登记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其他资格要求:
*.* 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采购。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符合《上海市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第六、七条规定。
*.*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具有公路交通工程(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和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贰级及其以上资质(注册地在其他省市的单位进入本市从事建筑活动,应当向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报送国家或者省级相关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专业技术人员注册执业证书等相关信息)。
*.*为该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 网上获取 

售价(元): *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

开标时间: ****年**月**日 **:** 

开标地点: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号)的规定,本项目招投标相关活动在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投标人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
*、现场踏勘:****年**月**日**:**(北京时间),集合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龙东大道****号;联系人:卜文侠;联系电话:***-********。
*、答疑时间:本项目不安排答疑会。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公安局浦东分局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丁香路***号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市浦东新区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艳辉

电 话:***-********-***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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