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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东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
第三次债权人会议公告
****年*月**日,铅山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铅山法院”)以(****)赣****破*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江西东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同日作出(****)赣****破*号决定书,指定江西洪胜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管理人定于****年*月**日*时**分,采取线下与线上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江西东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第三次债权人会议:线下于铅山法院第一审判庭召开会议,线下于“江西法院破产管理平台”同时召开会议。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在****年*月**日之前,会收到发送短信通知的账号和密码,参会人员可自行选择到场参加会议或者使用手机参会。为确保会议当天顺利参会,线上参会人员请收到账号和密码后务必登录账号进入平台查看会议,电脑端需要凭账号密码登录“江西法院破产管理平台”(https://www.pcgl.com.cn)进行参加会议、查看会议文档。手机端需要搜索【江西法院破产管理平台】微信小程序,输入账号密码登录并进行查看代办会议。
正式会议当日,请线上参会人员务必再次登录系统,通过网络观看会议直播和投票表决。
会议主要议题:
一、管理人作《管理人履行职务工作报告》;
二、债权人表决《债务人财产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以第三次债权人会议资料为准)。
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为债权人会议的成员,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参加会议的债权人系自然人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应提交特别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或律师执业证,委托代理人是律师的还应提交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函。
特此公告!
江西东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