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年孤山、官庄安置小区房屋维修工程JSZC-******-HCBY-C****-****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CBY-C****-****
项目名称:****年孤山、官庄安置小区房屋维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万元
采购需求:
****年孤山、官庄安置小区房屋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资产负债表的扫描件*份;(*)供应商的“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的利润表月报表的扫描件*份。)或提供****年度财务报告。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个月内任何*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或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中小企业声明函》。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房屋建筑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扫描件且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或证明,格式自拟)。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方式:(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售价:*.**元
截止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http://jszfcg.jsczt.cn/;或进入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czj.xz.gov.cn/Home/HomeIndex)-业务工作-用户登录,点击“苏采云”进入系统)
时间:****-**-** **:** (北京时间)
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_第三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说明
****年**月**日后仍可以下载争性磋商文件,****年**月**日后下载的争性磋商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质疑和投诉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执行。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接收人:刘冉 联系电话:************
地址: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室。
(三)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即“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竞争性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所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磋商
终止磋商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
(五)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八)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e*f*-****-****-**e*-dcc*f******a
*.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本级
单位地址:徐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庙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张峰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二环北路市政科研大厦***室
联系人:华诚博远刘冉
联系电话:****-********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华诚博远刘冉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