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编号:H*F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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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宿松县千岭乡专职消防队车辆及装备材料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专职消防队水罐消防车及随车配备器材;消防头盔、灭火防护服、安全绳、多功能水枪等消防设备及其他防护、应急救援配套设备等,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后 ** 日历天内完成交货、安装、调试工作并交付使用。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企业政策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本项目未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未按照规定预留采购份额的说明理由: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且不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为消防特种车辆及装备采购,生产厂家大多为大型企业,若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无法确保本项目充分供应、充分竞争。
若供应商对上述说明理由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登录安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或线下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联系电话:*** **** ****。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 **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