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霍山县)

招标公告 安徽省 | 六安市
发布时间:2024-12-26
项目编号:JSJY1110002027221001
招标单位:霍山县林业局
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霍山县)
联系方式
0564********
联系人:未*
招标人
0564********
联系人:未*
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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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

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霍山县)

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JSJY****************

二、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霍山县)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徽灏源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六安市霍山县经济开发区一隆路皖西羽绒商贸城*-**号门面

成交金额:叁佰叁拾伍万陆仟捌佰陆拾肆元叁角伍分小写:*******.**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项目名称:安徽省六安市森林防火应急道路项目(霍山县)

施工范围:包含新建道路*条,路基、沥青路面等,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施工工期:***日历天

项目负责人马湾

执业证书信息: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文丽、何云香、舒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收费标准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最迟为本项目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周一至周五,上午*:**-**:**,下午**:**-**:**,节假日休息)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霍山县林业局(采购人)和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号令)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被质疑人名称;

*)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必要的法律依据;

*)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质疑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霍山县林业局

地址:霍山县新政务区林业大厦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舒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霍山县淠河新区**#楼三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王工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 话:****-*******

霍山县林业局

安徽万隆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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