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项目EPC总承包
补充文件(一)
项目编号:QZ************
*、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五、合同格式中“施工图设计费签约合同价为本次设计限额 ***** 元的 *.* %。”,修改为“施工图设计费签约合同价为本次设计限额 ***** 万元的 *.* %。”。
*、原招标文件中出现项目名称为“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EPC总承包”的,均修改为“衢州市柯城区营商大楼项目EPC总承包”。请各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所采用的项目名称均以此为准。
*、投标文件格式中盖章签字要求“法人代表”的,现改正为“法定代表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盖章签字处的“法人代表”更改为“法定代表人”,并按格式要求签字或盖章。
*、第三章“评标办法”中: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
(*)投标报价低者;
(*)资信标得分高者;
(*)抽签确定。
修改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按以下优先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推荐次序:
(*)投标报价低者;
(*)资信标得分高者;
(*)抽签确定。
*、其他未涉及内容不作修改。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