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淇财磋商采购-****-** |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淇县****年度山洪灾害防治实施项目 |
*、首次公告日期及发布媒介:****年**月**日、《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鹤壁市政府采购网》、《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 |
*、原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二、更正信息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
*、原文件获取时间:****年**月**日 - ****年**月**日(北京时间) |
文件获取截至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变更为:****年**月**日**时**分(北京时间) |
*、原采购信息内容 |
原采购信息内容不变 |
变更为 |
澄清内容: ① 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将于*月**日**:**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以下简称“新版CA驱动”),届时“河南省公共资源证书助手”将停止使用。“新版CA驱动”支持北京CA、华测CA、深圳CA三家数字证书互认,因技术原因暂不支持信安CA数字证书,持有信安CA数字证书的交易主体可以咨询以上三家中的任何一家公司免费申领CA数字证书(线上办理流程及收费标准见附件)。已在河南省内办理过北京CA、华测 CA、深圳CA的数字证书仍可使用,无需重复办理。 ② 请计划参与*月**日后项目开标的各潜在投标人,首先确认持有CA证书适用“新版CA驱动”互认范围,并务必于*月**日**:**至项目开标前时间内,使用CA数字证书及新版投标文件编制工具重新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因逾期无法上传、解密投标文件影响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后果自行承担。 ③ 详见“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https://ggzy.hebi.gov.cn:****/)-通知公告-关于启用河南省市场主体库CA互认助手和河南省市场主体共享系统的通知。 ④ 其他内容不变 |
*、更正日期:****年**月**日**时**分 |
三、其他补充事宜 |
本项目的澄清、补充、修改、疑问答复、延期等情况,均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并同时在鹤壁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内部生成最新的采购“答疑澄清文件”告知供应商,供应商应自行查阅,随时关注,采购人不再另行通知,且不需要供应商确认,当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上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内容为准。各供应商须下载最新的磋商文件,以此编制响应文件。因潜在供应商未能及时查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 |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淇县水利局 |
地址:淇县朝歌路**号 |
联系人:王先生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名称:河南兴伟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鹤壁市淇滨区兴鹤大街与桐花巷交叉口西***米 |
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刘先生 |
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