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绿化工程三队21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工程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成交公告
采购结果公告
四川省 | 成都市政府采购 发布时间:2021-10-14
项目编号:510101202101349
项目名称:成都市绿化工程三队21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工程采购项目
一、项目编号 |
***************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绿化工程三队**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工程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四川中天海鸿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绵阳景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四川纳百力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金融中心*幢**楼*号,绵阳高新区绵兴中路***号宜家美国际家居城市广场*栋*单元*层*号,锦江区锦华路一段*号*栋**单元**层****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包*:总价:******元;包*:总价:******.**元;包*:总价:******元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包*:*.名称:**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项目立体绿化工程(二环西半环桥柱) 施工范围:安装预制抱箍、斜拉不锈钢钢索,栽植藤状攀援类植物大花牵牛进行垂直绿化。工程地址:二环路北府河至南府河沿线桥柱。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 项目经理:代明金 执行证书信息:川************ 包*:*.名称: **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项目(二环三环城区道路修枝整形美化提升) 施工范围:对二环三环城区道路修枝整形美化提升,涉及品种十余种。工程地址:三环路、新华大道、蜀都大道、二环路、迎宾大道。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 项目经理:蒋建明 执行证书信息:川************ 包*:*.名称: **年大运会氛围营造项目-城市重要通道、节点项目(北星大道(新水碾-新都界)沿线节点氛围营造及三环路立交区花树栽植) 施工范围:该项目栽植花境地被****余平方米,涉及品种包括绣球、迷迭香、常夏石竹等二十余种,铺设台湾二号草坪****余平方米,栽植花树***余株,涉及品种包括红枫、丛生紫薇、红千层等几种。工程地址:北星大道新水碾--新都界中央分车带端头、凤凰立交桥区。 施工工期:合同签订后*个月。 项目经理:吕明 执行证书信息:川************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王晓玉,钟志国(采购人代表),霍志龙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本项目不收取代理费。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一、财政性资金,政府采购实施计划备案表号:(****)****号;预算品目:B****公共设施施工。二、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成交的中小企业无需提供财产抵押或第三方担保,凭借政府采购合同可向融资机构申请融资。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附件《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关于印发〈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的通知》(成财采[****]**号)和《成都市财政局关于增补“蓉采贷”政策合作银行及做好相关工作的通知》(成财采发〔****〕**号)。三、集中采购监督机构:成都市财政局 地 址:成都市高新区锦城大道***号 联系电话:***-********。四、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供应商对结果有异议,可以向采购人或市公资交易中心提出质疑。质疑咨询电话:***-********。 |
附件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绿化工程三队 |
地址: |
九里堤南路**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陈怡;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
地址: |
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号国际金融中心*号楼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曾 元;联系电话:***-******** |
*.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曾 元 |
电话: |
***-******** |
十、附件 |
*.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评审文件: |
附件 |
*.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