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对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某干线改建工程智慧交通项目(采购编号:GD-CH-CG-**-****;采购代理编号:HX-GDCH-HZ-*******)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就本次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采购项目概况:
*.*采购内容:软件服务、前端实施服务、系统集成服务、视频平台接入服务。
*.*预算金额:********.**元(不含税)。
*.*服务期:完工时间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月,运行期*年(从项目终验通过之日起)。
*.拟定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的名称:广东铭硕科技有限公司。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情况
*.*单一来源采购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因此拟向广东铭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选择该单位的原因:涉及资源环境限制、政企客户要求或联合建设/联合研发项目中合作方已确定供应商等情形,只能从唯一供应商采购的。因此拟向广东铭硕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单一来源采购。
*.发布公示的媒介
本次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在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unicombidding.cn)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限
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示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纳入重点关注供应商或失信名单。
*.联系方式: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螺旋大道合景科盛广场A塔
电子邮箱:******@chinaunicom.cn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互助路*号
项目负责人:邓欣、张承祖、裴相斌、陈丽萍、翟敏
电话:***********
电子邮箱:*******@***.com
采购人:联通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华夏邮电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日期:****年**月**日